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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法院院长纪兰生荣获河北省201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光荣称号
作者:张自生  发布时间:2016-02-25 09:47:16 打印 字号: | |

日前,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电视台和河北法制报社共同举办的河北省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暨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揭晓:晋州法院院长纪兰生荣获河北省201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光荣称号。

   纪兰生同志系河北深泽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四级高级法官,2012年初任晋州法院院长。他结合工作经验,亲自起草《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内容涉及各类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每个环节;他总结的“八个一”案件质量评查法,使案件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经验做法被省、市法院推广;他的“四级联调法”,促使案件调撤率达72.04%;他创新“立审执协作配合”,推行跟踪执行、优先执行、集中执行,被上级法院誉为“晋州模式”。该院领导班子被晋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该院执行局被最高院命名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他本人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邹碧华式先进人物”和“党课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张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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