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冀财预[2014]38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财监[2015]67号)文件精神,现就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1、公开时间:自批复决算之日起二十日内(9月15日前),在“晋州市人民政府网--专题栏目--晋州市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2、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总表(3)支出决算总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10)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内容:按照冀财预[2014]38号文规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要求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