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傍晚,外地民工陈某驾驶车辆载着工友陈小某途经巴厘岛洗浴中心时,恰逢王某驾驶车辆载着郑某某掉头,因几次掉头均不成功,乘车人郑某某怒火冲天,以陈某车辆碍事为由将陈某二人打伤。当天,郑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晋州市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但如何赔偿陈某二人之损失却处理未果。而后,陈某、陈小某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郑某某对二人之损失予以赔偿。经晋州市法院审理判定郑某某赔偿二人各类损失3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郑某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连支付宝、微信等便捷工具内也无任何钱款,其身为90后,该结果显然不符常理。为尽快结案,还外地民工一个公道,办案人员灵机一动,将一张公检法司联合发出的敦促《通告》张贴在正对郑某某家的显眼位置,只要郑某某一出门,抬眼就能看到。同时,联系村委会,一天两次在广播《通告》内容。一天、二天……到了第三天,郑某某到法院主动履行了义务,连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分不少。该案自申请执行到执结完毕仅用时四天。
被执行人郑某某说:法院的《通告》贴到了家门口,村里大喇叭也见天见喊,这两天最怕听到‘失信’俩字,家里说还是主动履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