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减少外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近期立案、缴费、开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非紧急必要情况,请延期办理相关诉讼事宜。如确有诉讼需要的,建议通过河北法院诉讼无忧网(http://sswy.hbsfgk.org:7080/)、河北移动微法院等网络方式办理立案、缴费、阅卷、质证等事项,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
二、晋州市辖区的人民群众如果需要到武汉或其它区域立案的,建议采用“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在我院就近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三、有开庭安排的当事人,建议向主审法官申请网上开庭或申请延期开庭,最大程度减少外出,防止疫情感染。
四、必须到我院现场开庭或办理诉讼事务的,请带好身份证、传票等法律文书作为通行证件,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我院安检人员做好防疫检测。
五、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受到交通关停的影响,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如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311-84483496或18531158035。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