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0年6月,内蒙古巴彦卓尔市乌拉特中旗的赵某伟在网上向原告订购一辆新能源汽车,因购车期间出现一段小插曲,车款未能及时支付,故而诉讼。
案件审理中,因被告路途遥远加上语言不通,于是承办法官便和其互加了微信,通过微信聊天进行沟通,了解到所购车辆的电瓶出现了质量问题,由此引发争议。基于此,承办法官立足和谐诉讼,耐心倾听被告的倾诉,找出问题的突破口,通过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最终各让一步促成案结事了,并当即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晋州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审执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