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点钱咱们法院能这么重视,一分不少的要回来,太高效了!”6月13日,申请人郑某手持两面锦旗来到晋州法院,殷切表达了感激之情。
案情回顾:郑某与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1月28日立案,经审理判决:于某给付郑某拖欠货款5千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分流到快执团队由张成办理,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查控查询未发现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次释法析理没有效果,且于某以“我远在外省,法院不能拿我怎么样”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奔赴山东省聊城对被执行人的住处进行搜查,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最终促成案件执结。
近年来,晋州法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急难愁盼,小案小事不小办,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涉民生案件,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