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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法院‖端阳节前解纠纷促两代人重拾“亲情”
作者: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2:49 打印 字号: | |

独写菖蒲竹叶杯,蓬城芳草踏初回。

“端午”节前,晋州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随之,解开了卡在两代人心上的“结”。


       申请人言某与被执行人梁某是姑表至亲,三年前,梁某因资金紧张向言某借款90万元。因久不归还产生积怨,双方的老人也跟着儿女们的矛盾着急上火,最终引发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双方一度矛盾激化,梁某表示承认借款事实,但奈何数额巨大,目前无力偿还,而言某却认为梁某完全有能力偿还,实属有意拖延。

       亲情归亲情,纠纷归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虽有矛盾但亲情犹在,于是,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边文明善意执行,持续不断地给双方做和解工作;一边对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查控,及时锁定了固有财产并对财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就在即将拍卖的前一日,梁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提出与言某和解,多方筹款一次性履行了给付义务。

6月23日,申请人一家将书有两代人心声的锦旗


倾心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为人民


送到晋州法院,由衷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随着纠纷的解决,双方的老人也冰释前嫌、一展笑颜,过节还互通了电话呢!


  【法官寄语】亲戚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就此“断送”亲情,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更应该情理法兼容,多管齐下做好调解工作,尽可能的以“和谐诉讼”“善意执行”促案结、事了。当然法不容情,有些“法”还是要用的。

 

来源: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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