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根据石家庄中院统一部署,8月11日早6点至9点,晋州法院开展了集中执行统一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聂榆峰亲自带队指挥,执行局干警齐心协力、严密配合。共执行7案,搜查7户,拘传2人,拘留1人,当场履行1件,执行和解1件,执结标的12.8万元。
执行过程中,根据前期准备,对列入集中执行范畴案件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问候”,先后到桃园镇、晋州镇、小樵镇、槐树镇等四镇7村开展集中执行。在彭召村,被执行人看到满院子的干警,愣了片刻说:我穿衣服跟你们走。
2022年,被执行人陆某夫妇在给电车充电时引发火灾,导致一邻之隔的申请人遭受财产损失,诉讼后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实际损失1.2万元,因其拒不执行,被列入集中执行重点。
另一被拘传的被执行人,系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双方本系公婆与儿媳,因与双方关联的儿子(老公)病逝,为财产分割双方闹上法庭,此次,该案也被列入重点突破案件。
近年来,晋州法院以将涉民生、涉金融、长期未结等列为重点和优先执行案件,在确保程序规范的同时,用足用活各类强制措施,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诉求和需求,全力建设平安晋州、法治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