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晋州法院“一校一法官”机制运行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校园学生矛盾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事件经过:9月2日,晋州市槐树镇中学初三年级的王一(化名)与王二(化名)在课间休息打闹时不慎造成王一头部受伤。随后,王一被送至医院进行了为期3天的住院治疗。事件发生后,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曾一度僵持不下。
此时,正值晋州法院依托“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晋州法院槐树镇法庭庭长赵霞、法治副校长刘亚荷在晋州市槐树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课程结束后,石校长和法官交谈,谈起了这起纠纷事件,希望能够得到法院帮助调解解纷。9月8日,晋州市槐树法庭庭长赵霞带领法官助理刘亚荷驱车至晋州市槐树中学,对学生家长开展调解工作。赵霞庭长考虑到孩子双方系同学关系,又是未成年人,只有尽快化解,才能保护学生身心健康。赵霞庭长详细分析学生受伤经过,耐心听取双方家长意见、诉求,找到了调解的争议点系赔偿和对方态度问题。随后,赵霞庭长采取“背对背”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从纠纷发生的起因、责任划分、后果影响等,细致全面地向双方家长分析了各方责任。历时三个小时的析法明理,终于制定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当场履行,双方家长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校园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起校园纠纷的成功调解是晋州法院“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成功运行的范例,今后,晋州法院将继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